16岁小女孩(16岁少女触电身亡)
资讯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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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6岁小女孩,16岁少女触电身亡?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供电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原告的请求权基础。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该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供电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非它能证明受害人存在过错。而如果供电公司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则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有无过错。法海一粟认为,受害人没有过错。这是因为,受害人死亡的后果是被断落的供电电线击中的。在此过程中,受害人不可能预见到电线断落事实的发生。因此,受害人不存在过错。本案不能减轻供电公司的赔偿责任。
3、本案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就本案而言,尽管电线断落是因为大风所引起的,但是,却不能因此认定为不可抗力。这是因为,供电公司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可以避免电线因大风而断落的。因此,因大风导致电线断落并非不可预见的情况,也不是不能避免的情况。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2. 女儿十六岁不出门不读书?
你好,我还是讲个故事吧。
我有个亲戚,二十来岁,现在脸上,一脸的痘痘。
其实这都对于一些年轻的小伙是很正常的事,可是他的不正常在于。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很多喊过他父母一声爸妈了,
在他姑姑那里我得知一些消息,挺不好的,
她姑姑说:每次他们家聚会吃饭的时候,这个小伙子都是吃饱饭就回房间了,也不说话。
有时候,吃不吃饱,我不知道,但知道他肯定经常气饱过。
因为他们每次吃饭都说他:
说他不该那样对自己的父母,爹妈不喊,没钱就问父母要,经常对父母冷言冷语的。
他姑姑也说:可能是在他青春期的时候,父母在外工作忙,没时间管他,在合理使用一些祛痘产品的时候,他没有得到父母的帮助,现在可能是在怪他父母吧。
在他姑姑对我说起这事情的时候,其实我是不太相信的,因为我所见到的他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脸上是一脸的痘痘,但是对很多人,他的兄弟姐妹,还有一些朋友都是有说有笑的。
所以,他们父辈是不是在某方面做错了。
比如说:在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得不到父母的帮助?
在孩子错的时候,父母永远是责怪孩子?
在父母错的时候,不敢承认错误?
我想这些都有。
我是大敏,今天只讲故事。
3. 日本有一个很漂亮的女童星?
福田麻由子记得在《白夜行》里演绫濑遥的角色的小时候,还有《女王的教室》,在这两部电视剧里都好小的,突然出现在前田敦子和佐藤健主演的《Q10》里长高了好多,不得不感叹:小姑娘变成花季少女了。总觉得长大后没有小时候那么有灵气。
4. 16周岁小女孩可以用护肤品吗?
16岁的小女孩可以用护肤品,但是就用补水效果好的水和乳就行,别的不建议使用,至于洗面奶,选择一个清洁力好的就行,不用听使用什么美白祛斑的,洗面奶其实最主要就是清洁力好,用一个柔和型中沫的 不要泡沫很多那种,用洗面奶时,要注意,一定先把手洗净,在把洗面奶挤在手上,用水打出泡沫洗脸,有黑头的地方多,揉一会,清洁大于保养,想让你自己变得更漂亮,就先把清洁放在第一位。早晚两头都要洗脸,在涂水和乳就行。
5. 16岁小女孩头发太油怎么回事?
油性发质,必须勤洗头。
6. 16岁少年强奸17岁少女?
西门观点:强奸案都能‘’冰释前嫌‘’,这个检察院能力也太强了吧?
事件大略:
案件发生后被移送到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本来很恶劣但很简单的案件,逮捕公诉至法院,然后判刑,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然而,这个奇葩检察院却从什么人道主义出发,以‘’一切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由,让双方在未检干警的劝导下,终于‘’冰释前嫌‘’。
好伟大,好光荣,好高尚,好道德啊!能把一个公诉性质的刑事强奸案忽悠成什么事没有,让受害人背负耻辱,让罪犯施暴者逍遥法外,还真是史无前例,亘古少见!
检察院这样做的唯一理由,据说就是为了‘’有利于孩子成长‘’。我不知道这究竟有利于谁的成长?难道免了罪犯的刑事责任,让他逍遥法外,就会有利于身心都受到极大伤害的受害者成长?
这究竟是有利于受害者健康成长,还是有利于罪犯逍遥法外?当然,不否认受害者家属最后同意检察院的调解,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名誉。
然而,难道在保护受害者名誉不再受到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就没有办法惩治犯罪嫌疑人吗?或者说只要惩治了罪犯,就没有办法保护受害者权益吗?难道今后只要发生强奸案,都可以为了有利于什么让罪犯逍遥法外吗?荒谬至极!
更让人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事后,双方家属还为检察院送了一面锦旗,上写: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我丝毫不怀疑检察院的‘’好心‘’,但这种好心只能对犯罪者有利,只能让犯罪成本降至为零,只能让罪犯逍遥法外,只能让犯罪率不断上升!
其实,类似的案例很多,为了保护受害者心理受到二次伤害,这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是封闭式进行,一般不会使受害者受到再次伤害。
其实,只有对罪犯绳之以法,才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身心最好的抚慰。对犯罪者的宽容,就是对邪恶的纵容,对正义的打压,对受害者最大的伤害!
因此,对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非常不认同!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7. 为什么我总是喜欢小女孩?
很正常啊,地球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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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6岁小女孩,16岁少女触电身亡?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供电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原告的请求权基础。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该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供电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非它能证明受害人存在过错。而如果供电公司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则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有无过错。法海一粟认为,受害人没有过错。这是因为,受害人死亡的后果是被断落的供电电线击中的。在此过程中,受害人不可能预见到电线断落事实的发生。因此,受害人不存在过错。本案不能减轻供电公司的赔偿责任。
3、本案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就本案而言,尽管电线断落是因为大风所引起的,但是,却不能因此认定为不可抗力。这是因为,供电公司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可以避免电线因大风而断落的。因此,因大风导致电线断落并非不可预见的情况,也不是不能避免的情况。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2. 女儿十六岁不出门不读书?
你好,我还是讲个故事吧。
我有个亲戚,二十来岁,现在脸上,一脸的痘痘。
其实这都对于一些年轻的小伙是很正常的事,可是他的不正常在于。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很多喊过他父母一声爸妈了,
在他姑姑那里我得知一些消息,挺不好的,
她姑姑说:每次他们家聚会吃饭的时候,这个小伙子都是吃饱饭就回房间了,也不说话。
有时候,吃不吃饱,我不知道,但知道他肯定经常气饱过。
因为他们每次吃饭都说他:
说他不该那样对自己的父母,爹妈不喊,没钱就问父母要,经常对父母冷言冷语的。
他姑姑也说:可能是在他青春期的时候,父母在外工作忙,没时间管他,在合理使用一些祛痘产品的时候,他没有得到父母的帮助,现在可能是在怪他父母吧。
在他姑姑对我说起这事情的时候,其实我是不太相信的,因为我所见到的他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脸上是一脸的痘痘,但是对很多人,他的兄弟姐妹,还有一些朋友都是有说有笑的。
所以,他们父辈是不是在某方面做错了。
比如说:在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得不到父母的帮助?
在孩子错的时候,父母永远是责怪孩子?
在父母错的时候,不敢承认错误?
我想这些都有。
我是大敏,今天只讲故事。
3. 日本有一个很漂亮的女童星?
福田麻由子记得在《白夜行》里演绫濑遥的角色的小时候,还有《女王的教室》,在这两部电视剧里都好小的,突然出现在前田敦子和佐藤健主演的《Q10》里长高了好多,不得不感叹:小姑娘变成花季少女了。总觉得长大后没有小时候那么有灵气。
4. 16周岁小女孩可以用护肤品吗?
16岁的小女孩可以用护肤品,但是就用补水效果好的水和乳就行,别的不建议使用,至于洗面奶,选择一个清洁力好的就行,不用听使用什么美白祛斑的,洗面奶其实最主要就是清洁力好,用一个柔和型中沫的 不要泡沫很多那种,用洗面奶时,要注意,一定先把手洗净,在把洗面奶挤在手上,用水打出泡沫洗脸,有黑头的地方多,揉一会,清洁大于保养,想让你自己变得更漂亮,就先把清洁放在第一位。早晚两头都要洗脸,在涂水和乳就行。
5. 16岁小女孩头发太油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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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6岁少年强奸17岁少女?
西门观点:强奸案都能‘’冰释前嫌‘’,这个检察院能力也太强了吧?
事件大略:
案件发生后被移送到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本来很恶劣但很简单的案件,逮捕公诉至法院,然后判刑,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然而,这个奇葩检察院却从什么人道主义出发,以‘’一切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由,让双方在未检干警的劝导下,终于‘’冰释前嫌‘’。
好伟大,好光荣,好高尚,好道德啊!能把一个公诉性质的刑事强奸案忽悠成什么事没有,让受害人背负耻辱,让罪犯施暴者逍遥法外,还真是史无前例,亘古少见!
检察院这样做的唯一理由,据说就是为了‘’有利于孩子成长‘’。我不知道这究竟有利于谁的成长?难道免了罪犯的刑事责任,让他逍遥法外,就会有利于身心都受到极大伤害的受害者成长?
这究竟是有利于受害者健康成长,还是有利于罪犯逍遥法外?当然,不否认受害者家属最后同意检察院的调解,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名誉。
然而,难道在保护受害者名誉不再受到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就没有办法惩治犯罪嫌疑人吗?或者说只要惩治了罪犯,就没有办法保护受害者权益吗?难道今后只要发生强奸案,都可以为了有利于什么让罪犯逍遥法外吗?荒谬至极!
更让人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事后,双方家属还为检察院送了一面锦旗,上写: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我丝毫不怀疑检察院的‘’好心‘’,但这种好心只能对犯罪者有利,只能让犯罪成本降至为零,只能让罪犯逍遥法外,只能让犯罪率不断上升!
其实,类似的案例很多,为了保护受害者心理受到二次伤害,这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是封闭式进行,一般不会使受害者受到再次伤害。
其实,只有对罪犯绳之以法,才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身心最好的抚慰。对犯罪者的宽容,就是对邪恶的纵容,对正义的打压,对受害者最大的伤害!
因此,对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非常不认同!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7. 为什么我总是喜欢小女孩?
很正常啊,地球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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