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当着我的面交口(有人说焦母也是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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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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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爸妈当着我的面交口,有人说焦母也是良母?
焦母是古代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中的人物,是焦仲卿的母亲,刘兰芝的婆婆。
读过这首叙事诗,我们了解到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的破灭,两人最后走向了不归路。
人们不仅要问,这对恩爱有加的夫妻为什么会殉情?是谁造成这样的悲剧?焦母是个什么样的人?这种悲剧可以避免吗?
我们可以说焦刘的婚姻悲剧是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造成的,这样的悲剧在过去是不可能避免的。焦母既是悲剧的制造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
焦母原本是一个遵从妇道的底层社会的普通女人,但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和束缚,从一个受害者转变成悲剧的制造者。
后来焦母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专横自私、蛮不讲理的封建专制家长。
正是焦母所代表的封建传统专制,给他的儿子的婚姻判了死刑。说她是一个良母,是因为她对儿子的爱也和其他母亲一样的。焦仲卿懦弱、真诚,刘兄则冷酷专制,刘兰芝善良、无助。这些都造成悲剧的原因。
焦仲卿、刘兰芝这对恩爱夫妻的婚姻悲剧,深刻控诉了古代封建礼教残酷,以及传统家长制和门第思想观念的害处,也传达古代年轻男女追求要求爱情幸福的美好愿望。
由于焦母始终忘不了自己是“仕宦於台阁”的大家的意识,导致她一直歧视兰芝“人贱”,还嫌她“无礼节”,“自专由”。因此,主动去为儿子另寻高校,去逼迫儿子休妻。
刘兰芝被回娘家后,她的兄长也大施淫威,逼迫刘兰芝答应再嫁,最终她决定以身殉情,新婚之夜投水自尽。后来焦仲卿也无奈自缢身亡。焦刘以自己的性命向封建礼教作垂死的最后的抗争,也表示了他们这种对爱情的至死不渝,让人感概不已。
图片来自网络
2. 你有过哪些尴尬的事可以说说吗?
有一次我在医院隔壁的草坪上偷吃麻辣羊蹄时,被一个年轻医生看见了,哎呦,他说的话把俺尴尬的啊,就差把头钻地下了,我是得有多馋啊!
差不多一个半月没吃肉吧,看见带肉的就两眼放光,狼吞虎咽,根本来不及细嚼,直接囫囵个儿的都能下肚。
那还是我妈住院的时候,我全程在医院守护着,晚上陪床,白天楼上楼下的忙着照顾病号。
因为住在消化科,住的都是肠胃病患者,所以刚开始进去的时候,医生就交代过,病人不能乱吃东西,要遵医嘱,多吃流质,易消化的食物。
可是我妈就偏偏爱吃肉,无肉不欢。
其实之前也没感觉我妈有多馋肉,不知道为什么,偏就住院那段时间她就特别馋,矫情,看见我弟吃烤鸭她要吃,我吃个肉饺子她也得尝上一口。
越是不能吃的她就越要吃。
不让她吃吧,她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还装出一副可怜样说我们姐弟俩虐待她。
实在是没办法了,我和我弟弟就商量,说咱们俩以后想吃好吃的了就偷偷出去吃,别让妈看见,省得她馋。
其实在医院做陪护是很忙的,弟弟和弟媳妇都要上班,我爸在老家,亲戚们去了也都是坐坐就走。
谁也帮不上忙,可着我一个人尽使唤,我得来回跑着找医生,扶我妈大小便,上厕所,洗衣服,给她洗澡,换药,做饭……等,忙着哩,哪有时间专门去给自己买顿肉肉吃呢?
即便是有,也没那心情啊!一门心思就是伺候老妈,给老太太治病呢!
以后一段时间就是我妈吃啥我也吃啥,她天天输液,输蛋白,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饿。
一天三顿饭,应医生要求,我得专门给她做白面汤打鸡蛋,冲奶粉或者藕粉,吃青菜的时候,只放油盐,其他什么也不放。
带的锅也不大,每次都是等她吃完,剩下的我呼噜呼噜赶紧喝一碗,啃个馒头就算一顿饭了。
刚开始还没事,毕竟咱年轻,体质好,能抗。
可是一周后就不行了,因为连续的熬夜,整晚整晚地睡不好觉,白天也无法休息,又吃不好。
我开始头晕,犯迷糊,甚至便秘,连续一周不上厕所,肚子憋得鼓一般大,又胀又疼。
害怕我因为营养不良,体力不支而先于我妈倒下,俺家孩子爸专门请了一天假去医院接替我。
说是让我回家休息休息,其实是在外面订了一间客房,叫了一份蔬菜汤加肉沫。
休息了半天,身体舒服了不少,当晚我就又回医院去照顾我妈了。
搞笑的是,我刚到医院,我妈就嘀嘀咕咕地说我偷吃了,说我只顾着自己吃,连亲妈都不管,自己在外面吃肉却让老妈在医院里吃素食。
谁也没告诉过她我出去吃肉了,然而老太太鼻子就是那么灵,她说从我进病房她就闻到味儿了,非说我在外面偷吃牛肉。
我妈就借题发挥,在病房里一边骂我没良心,一边吵吵着也要吃牛肉。
那时候负责管她的医生都是熟人介绍的,彼此说话也不客气,一看我妈生气了,医生就说我:“病人现在不能吃肉,你们做家属的也要配合,就那么一个多月的时间,该忍就忍忍吧!不要惹病人生气。”
说得我好像有多馋一样,为了一口肉把亲妈都惹恼了。
得,为了俺家老太太,那就忍吧,不吃肉了,连肉汤也不喝了,否则让她闻着味了怎么办?
后面的一个多月时间,我是一口肉都没再吃,天天跟着我妈硬扛,她吃鸡蛋我喝面汤,她吃青菜我啃馒头。
医院食堂的饭啊,素得我都快成尼姑了。
那段时间可把我给整惨了,一个人照顾病号,老太太还超级爱折腾,我是晚上睡不着,白天吃不好。
就短短一个月时间,头顶的头发全部白完了,瘦了将近20斤。
后来的那几天,我的大脑都是迷迷糊糊的,意识已经不清晰,每天就是机械性的起床,做饭,照顾病号,感觉自己随时都可能倒下起不来了。
就在我妈出院前的一个下午,那天我弟媳妇休息了,她过去看望我妈哩。
正好我的鞋子也坏了,于是我让她在医院里坐一会儿,我出去修鞋子。
在医院生生地呆了一个多月,我天,出门感觉空气都是甜的了。
修完鞋子往回走的路上,正好路过一个卖烤羊蹄的小摊,那特殊的肉香味伴着烧烤的烟熏火燎味,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灌。
馋啊,我已经馋得无所顾忌了。
啥也不管了,吃吧,数数兜里仅剩的几块钱,我上去就买了两个,那时候一个烤羊蹄是三块钱一个。
拿着就开始啃,也不管到底有没有熟透,就站在羊蹄摊边,三下五除二的,连撕带吞,率先我就解决了一个。
哈哈,旁边的摊主都把我看傻了,这是多久没吃肉了,馋成这样了。
吃完一个香喷喷的烤羊蹄,感觉无论是味觉还是肠胃上都舒服了不少,能控制住自己,也更愿意注意形象了。
剩下的一个我装在袋子里提着,准备找一个僻静的,没人的地方斯斯文文的品尝一番。
可是城市里又哪有绝对安静的地方呢?到处都有人,我那么大个人了,手拿着一个大羊蹄站在马路上横啃,也实在太不雅观了吧!
眼看就要到医院了,再不吃就没机会了呵。
于是就在医院隔壁的小草坪上,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看看周围没几个人,趁人不注意,我赶紧大口开啃了起来。
吃第一个的时候,当时太激动没感觉,到吃第二个的时候才发现,其实那个羊蹄根本就没有烤熟,特别硬,撕咬不下来。
好不容易吃上的美味,扔了不舍得,咬又咬不下,我一改他日的斯文,双手挥舞着个大大的蹄子在胸前,手嘴并用,又撕又咬地和那只蹄子做斗争。
那股子倔劲儿上来了,就非得要把蹄子上的肉吃进肚子不可,本来草坪上也没什么人,再加上啃得专心,没注意看周围。
正专注的时候,给我妈治病的那个年轻医生过来了,站在我面前好半天,眯缝着眼睛盯着我,咂巴着嘴说:“我的天,你可别把牙给绊掉了,等会我回去给你拿个小刀割着吃吧!”
哎呦呦,我的嘴上,手上,脸上,都是麻辣羊蹄那又红又油的调料啊,大花脸一样地捧着一只大蹄子傻坐着。
想象一下那场景有多尴尬!对方医生是我表哥的学生,比我大不了几岁,高中的时候还曾经是高我一级的校友呢!
毕业了十几年,我上学时候的淑女形象可算是彻底被一只羊蹄给毁了。
尴尬极了!
至此,我再上那家医院,绝对都是绕路走,老害怕遇到我妈那位医生了,丢人啊!哈哈。
最后,
用我的经历告诉大家,为了避免尴尬,不管你再饿,再馋,吃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形象,不要在路上吃东西,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吃东西。
文明就餐,想吃东西就去餐厅,坐下来,斯斯文文的品尝,万万不要像我这样尴尬,遭人笑话。
特别是女孩子,一定得注意了,哈哈。
3. 红楼梦里贾蓉与秦可卿从没红过脸?
秦可卿其人争议非常大,作为《金陵十二钗》之一,曹雪芹赋予她非常正面的形象。可随着她死后贾珍的做作表演,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难以避免众说纷纭起来。再加上脂砚斋批语的不清不楚,更让事实扑朔迷离,以至于网络时代的解读添油加醋,专家的“爱情论”更是雷人,使得秦可卿完全“潘金莲”化。可以肯定,这一切源于很多人的误会,以及人云亦云的香艳猎奇,真正看明白的人不多。
首先,秦可卿其人谨小慎微。秦家家贫如洗,都没占贾家一分一毫。秦钟辍学半年没办法,秦可卿才走了王熙凤和贾宝玉的路子曲线救国,让贾宝玉主动要求秦钟伴读,而不是秦家张嘴求助。 秦可卿是宁国府大少奶奶,她若真与贾珍不轨,用得着那么费劲?“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根本没必要!只这一点就证明秦可卿在焦大醉骂前与贾珍毫无关系!
秦可卿之死可以肯定是天香楼上遭到了贾珍的强迫后上吊自尽。但关键点在于贾珍对秦可卿有企图叫“爬灰”。秦可卿若与贾珍保持关系叫“通奸”。焦大醉骂只说“爬灰”,没说通奸,“爬灰”才是真相。
贾珍单方面对秦可卿施暴是毋庸置疑的。秦可卿受到侮辱,上吊自尽,是她节烈不屈的性格。对此曹雪芹早有影射。第五回,贾宝玉作为小叔叔,一步步接近秦可卿,并于梦中在太虚幻境与可卿仙子成亲,表现出贾宝玉的梦中情人是秦可卿。
贾蓉可是秦可卿的丈夫,却很少有人注意他们之间的感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很多读者认为秦可卿和贾蓉之间没没有真感情,贾蓉从来不关心秦可卿的病。更有的读者从秦可卿对王熙凤说的一句“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中,得出他们可不像夫妻,因这世上的夫妻哪有不吵架的。
但是贾蓉和秦可卿夫妻两,感情真的不好?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看《红楼梦》文本中的一处细节,也许会给我们不一样的答案,不一样的收获也说不定。
《红楼梦》第十一回,宁国府贾敬生日,荣国府王熙凤等都过来了。大家在一起说起秦可卿的病情来,这时王熙凤把贾蓉叫住,问道:“蓉哥儿,你且站住。你媳妇今日到底是怎么着?”贾蓉皱皱眉说道:“不好么!婶子回来瞧瞧去就知道了。” 当提到秦可卿的病情,贾蓉心里一定很痛苦,所以才皱皱眉。如果贾蓉对秦可卿没有感情,肯定没有任何表情。一个皱字,用的太传神了,把贾蓉心理的痛苦都写出来了。可见秦可卿生病,贾蓉一定很着急,再加上看了很多医生都没有好,心里更不是滋味,因此才显得焦躁不安,都皱起眉头来了,可见贾蓉和秦可卿的感情之深。
秦可卿嫁给贾蓉,做了贾府的重孙子媳妇,可以说从贾母到丫鬟婆子没有不喜欢她的,不称赞她的。就连她的婆婆尤氏知道秦可卿的病情会出现转机,都高兴的不得了。可见秦可卿的魅力有多大,平时有多会为人处事了。这样的秦可卿,贾蓉没有理由不喜欢她。更何况贾蓉还是秦可卿的丈夫,天天在一块,因此两人的感情是很深的。
贾蓉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公子哥儿,而秦可卿是一个风流、标致的女子,两人可以说是很相配的。贾蓉对秦可卿应该是很喜欢的,并且对秦可卿也是极其的照顾,极其温柔的。秦可卿更是没有理由不喜欢风度翩翩的美少年。看她是怎么对贾宝玉的就知道了。
贾蓉之所以会皱眉,那是因为对秦可卿有着太深的感情了。试想,如果自己最亲的人生病,心里一定很痛苦,而且还会把这种感情写在脸上。贾蓉正是对秦可卿有感情,所以才会痛苦。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知道正是这个皱字,才让我们看到了贾蓉和秦可卿之间真实的感情。如果不是贾珍的话,他们会很幸福的生活下去!
4. 你见过哪些离谱的事儿?
我见过一则新闻,说1只老鼠和6只猫成了朋友,猫不但不吃老鼠,而且每天还同吃同睡同玩耍,主人屡次扔掉老鼠,但老鼠最后又回来了,非要与猫在一起,而那6只猫居然都不吃掉它,还默认了它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员。
一只老鼠和6只猫,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老鼠不仅可以分享猫咪们碗中的猫粮,还在同一个盆里喝水,甚至共同挤在一个角落里睡觉。
其实这还不算离谱的,据说国外有个人闲着没事把一条狗和一只猫还有一只老鼠组合在一起,猫咪骑在狗狗身上,而老鼠又骑在猫咪身上,三个动物相互都不排斥,非常的有好。
从图中可以看出来,狗狗对骑在自己背上的猫咪似乎早已习以为然,老鼠更是大胆的趴在猫咪的脖子上,三个本该相互抵触的小动物居然可以如此的和谐,你说离不离谱!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只鸡和一条蛇的趣事,正常的情况下,鸡与蛇几乎势不两立,但就有一只鸡与一条蛇紧紧的依偎在一起,让人觉得太离谱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5. 名人孝亲敬长的故事80字?
包公孝亲故事
包公即包拯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交口称颂。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
6. 和平路给你留下哪些难忘的记忆?
在天津提起大名鼎鼎的和平路,那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作为一条绵延几里的商业老街,由来已久,繁华百年。虽然近年萧索了一些,但是瑕不掩瑜那昨日的繁荣与兴旺,也期待着明日的重整河山续写新的辉煌与诗篇。
我相信每一个老天津人都是有着和平路情结的,因为那里记录了数也数不清楚多少人不计其数的脚步,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成就了许许多多的买卖和形形色色的梦想。就连外地人也把逛逛和平路当成了到天津一游的打卡地。
我也和人们一样,对和平路情有独钟,因为它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录下了不少难忘的记忆。借此,择清趣的几例分享一下。
切糕那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我也就五六岁,三姐带我去和平路劝业场一带的饭馆酒馆卖五香大果仁儿。
为嘛卖果仁儿,因为那时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和节粮度荒,家庭生活拮据,连吃饱饭都成了大问题。于是那时母亲就去西站火车站买农村来的老乡带来的生果仁儿,父亲在家炒熟,三姐带我去卖。那时的这些行为算是投机倒把的,轻着没收,重的逮人,所以都是偷偷摸摸的干。之所以带我卖果仁儿,是让我看管着篮子里的几十包果仁儿,三姐每次就拿几包去卖,省的让人逮着全部没收而鸡飞蛋打。
那次在和平路劝业场卖完了果仁儿,三姐给我买了一两切糕,我刚接过来还没吃,从一旁蹭的窜出个乞丐一把抢走了切糕,跑进一条胡同里,等我三姐追过去,那个人朝着切糕吐唾沫,我们只好作罢。
这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深。
糖纸后来长大上小学了,我迷上了集存糖纸。家里每天给的二分零花钱,有时上小人儿书铺看书,有时看一分钱书,买一分钱水果糖,还有时不看书买二分钱的奶油糖。一是吃糖解了馋,二是看中了那花花绿绿的糖纸。时间长了,家门口的糖都买遍了,玩儿伴们告诉我和平路上的食品店卖上海糖,糖纸特好看。于是我就时不常的从西北角北小道子走很远的路去和平路买糖。记得头一次走到了百货大楼的和平路与多伦道交口,也就是和平公园的对面有一个小食品店买到了上海糖,糖纸也开始丰富起来了,此后也不嫌远去过了好几次。那时也不知和平路有多长,前面还有个更大更高级的冠生园食品店。
照相(一)再后来我立业成家结婚了,那是1981年的9月。10月的一天,我和爱人走到和平路南头时,看见了“中国照相馆”橱窗的婚纱照,甚是羡慕,就临时动意也想拍一张,于是就先到旁边的“南京理发店”她烫头我理发,然后在“中国照相馆”照的婚纱照。说是婚纱照,其实就是她穿照相馆的婚纱,我穿照相馆的西服,照了两张单人及一张合影的所谓婚纱照,还是黑白的(那时没有彩照,但可以手工上色)。那天一通忙乎连理发带照相,记得总共花了20来块钱,因为“南京理发店”和“中国照相馆”是天津最高级的,所以很贵的,当时心疼的不得了,那是半个月的工资啊。
现在,那两个老店都不在了,我和爱人也上年纪了,可那张婚纱照却记载了我心中和平路的历史,更记录了我们的曾经年轻,所以显得又是那么的值得和无比珍贵了。
照相(二)时间再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中期,记得有一年夏天我的老丈人过生日,当时全家老少祖孙三代全都聚齐了,于是我出主意,先照全家福,后吃生日宴。于是23口人在我的带领下来到了和平路上靠北口的天津大名鼎鼎的“鼎章照相馆”照的全家福,然后去了南市食品街的得月楼给岳父过的寿宴。
现如今,和平路上的“鼎章照相馆”已成为了历史,而照全家福的23口人中,岳父岳母大人已经作古,子女辈的也都六七十岁了,孙辈们也都结婚为人父母了。
这就是我的和平路难忘记忆中点点滴滴。
7. 数学老师拿着很长的尺子打了两个同学?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首先要问清楚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老师为什么要打那几个同学?
第二,老师是怎样打的?打了两个同学的什么部位?
第三,你觉得老师这样做好不好?
因为这是孩子“跟我说”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在孩子面前树立正确的观念。
老师为什么要打这两个同学?这是这件事情最核心的问题。根据最基本的经验,一定是这两个孩子犯了错误,要么是调皮捣蛋影响了上课,要么是因为顽皮而忘记了写作业,或者是与同学发生争吵影响了课堂纪律。凡此种种,可能都是引起老师发火的原因,总之,正常情况之下,老师是不会无故打这两个同学的。
老师是怎样打的?打了什么部位?这也是这个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学生犯了较大的错误时,老师如果用尺子并不是很重地打了两个孩子的手心或者屁股,可以看作是一种“对错误行为的一次惩戒”;如果这位老师在盛怒之下胡乱地向学生身上、头上去打,那是很不恰当的,也是会影响教师的形象的。
当我们明确了前面两个问题之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明显了:如果老师是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适度的惩戒,那是应该的,我们应该引导孩子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要犯错,犯了错的孩子是要受到惩戒的;如果超出了“适度的惩戒”范围,那么,这位老师就很不应该了,老师也要为自己的过分、过度的行为负责,我们在孩子面前要分清是和非。
对于问题中所述的这类问题,我的一贯主张是:超过惩戒范围的体罚是严格禁止的,也是非常不文明的,这与世界文明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更是有损于教师形象的;适当的惩戒是必须的,对于经常犯错的熊孩子来说,应当让他们尝一尝惩戒的滋味,从而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过,话又说回来,惩戒的力度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个“适度”如何掌握呢?或者一开始时是适度的,随着情绪的爆发,会不会超越原来的这个“度”呢?同时,作为家长,他心中的“度”又与老师心中的“度”是否差不多呢?
我深深地佩服这位老师敢于运用自己的“惩戒”手法,同时也深深地为这位老师担心,万一超越了惩戒的力度,又如何收场呢?
时代在发展,正在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观念在更新,正在向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老师心中的“适度的惩戒”是否符合大众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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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爸妈当着我的面交口,有人说焦母也是良母?
焦母是古代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中的人物,是焦仲卿的母亲,刘兰芝的婆婆。
读过这首叙事诗,我们了解到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的破灭,两人最后走向了不归路。
人们不仅要问,这对恩爱有加的夫妻为什么会殉情?是谁造成这样的悲剧?焦母是个什么样的人?这种悲剧可以避免吗?
我们可以说焦刘的婚姻悲剧是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造成的,这样的悲剧在过去是不可能避免的。焦母既是悲剧的制造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
焦母原本是一个遵从妇道的底层社会的普通女人,但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和束缚,从一个受害者转变成悲剧的制造者。
后来焦母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专横自私、蛮不讲理的封建专制家长。
正是焦母所代表的封建传统专制,给他的儿子的婚姻判了死刑。说她是一个良母,是因为她对儿子的爱也和其他母亲一样的。焦仲卿懦弱、真诚,刘兄则冷酷专制,刘兰芝善良、无助。这些都造成悲剧的原因。
焦仲卿、刘兰芝这对恩爱夫妻的婚姻悲剧,深刻控诉了古代封建礼教残酷,以及传统家长制和门第思想观念的害处,也传达古代年轻男女追求要求爱情幸福的美好愿望。
由于焦母始终忘不了自己是“仕宦於台阁”的大家的意识,导致她一直歧视兰芝“人贱”,还嫌她“无礼节”,“自专由”。因此,主动去为儿子另寻高校,去逼迫儿子休妻。
刘兰芝被回娘家后,她的兄长也大施淫威,逼迫刘兰芝答应再嫁,最终她决定以身殉情,新婚之夜投水自尽。后来焦仲卿也无奈自缢身亡。焦刘以自己的性命向封建礼教作垂死的最后的抗争,也表示了他们这种对爱情的至死不渝,让人感概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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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有过哪些尴尬的事可以说说吗?
有一次我在医院隔壁的草坪上偷吃麻辣羊蹄时,被一个年轻医生看见了,哎呦,他说的话把俺尴尬的啊,就差把头钻地下了,我是得有多馋啊!
差不多一个半月没吃肉吧,看见带肉的就两眼放光,狼吞虎咽,根本来不及细嚼,直接囫囵个儿的都能下肚。
那还是我妈住院的时候,我全程在医院守护着,晚上陪床,白天楼上楼下的忙着照顾病号。
因为住在消化科,住的都是肠胃病患者,所以刚开始进去的时候,医生就交代过,病人不能乱吃东西,要遵医嘱,多吃流质,易消化的食物。
可是我妈就偏偏爱吃肉,无肉不欢。
其实之前也没感觉我妈有多馋肉,不知道为什么,偏就住院那段时间她就特别馋,矫情,看见我弟吃烤鸭她要吃,我吃个肉饺子她也得尝上一口。
越是不能吃的她就越要吃。
不让她吃吧,她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还装出一副可怜样说我们姐弟俩虐待她。
实在是没办法了,我和我弟弟就商量,说咱们俩以后想吃好吃的了就偷偷出去吃,别让妈看见,省得她馋。
其实在医院做陪护是很忙的,弟弟和弟媳妇都要上班,我爸在老家,亲戚们去了也都是坐坐就走。
谁也帮不上忙,可着我一个人尽使唤,我得来回跑着找医生,扶我妈大小便,上厕所,洗衣服,给她洗澡,换药,做饭……等,忙着哩,哪有时间专门去给自己买顿肉肉吃呢?
即便是有,也没那心情啊!一门心思就是伺候老妈,给老太太治病呢!
以后一段时间就是我妈吃啥我也吃啥,她天天输液,输蛋白,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饿。
一天三顿饭,应医生要求,我得专门给她做白面汤打鸡蛋,冲奶粉或者藕粉,吃青菜的时候,只放油盐,其他什么也不放。
带的锅也不大,每次都是等她吃完,剩下的我呼噜呼噜赶紧喝一碗,啃个馒头就算一顿饭了。
刚开始还没事,毕竟咱年轻,体质好,能抗。
可是一周后就不行了,因为连续的熬夜,整晚整晚地睡不好觉,白天也无法休息,又吃不好。
我开始头晕,犯迷糊,甚至便秘,连续一周不上厕所,肚子憋得鼓一般大,又胀又疼。
害怕我因为营养不良,体力不支而先于我妈倒下,俺家孩子爸专门请了一天假去医院接替我。
说是让我回家休息休息,其实是在外面订了一间客房,叫了一份蔬菜汤加肉沫。
休息了半天,身体舒服了不少,当晚我就又回医院去照顾我妈了。
搞笑的是,我刚到医院,我妈就嘀嘀咕咕地说我偷吃了,说我只顾着自己吃,连亲妈都不管,自己在外面吃肉却让老妈在医院里吃素食。
谁也没告诉过她我出去吃肉了,然而老太太鼻子就是那么灵,她说从我进病房她就闻到味儿了,非说我在外面偷吃牛肉。
我妈就借题发挥,在病房里一边骂我没良心,一边吵吵着也要吃牛肉。
那时候负责管她的医生都是熟人介绍的,彼此说话也不客气,一看我妈生气了,医生就说我:“病人现在不能吃肉,你们做家属的也要配合,就那么一个多月的时间,该忍就忍忍吧!不要惹病人生气。”
说得我好像有多馋一样,为了一口肉把亲妈都惹恼了。
得,为了俺家老太太,那就忍吧,不吃肉了,连肉汤也不喝了,否则让她闻着味了怎么办?
后面的一个多月时间,我是一口肉都没再吃,天天跟着我妈硬扛,她吃鸡蛋我喝面汤,她吃青菜我啃馒头。
医院食堂的饭啊,素得我都快成尼姑了。
那段时间可把我给整惨了,一个人照顾病号,老太太还超级爱折腾,我是晚上睡不着,白天吃不好。
就短短一个月时间,头顶的头发全部白完了,瘦了将近20斤。
后来的那几天,我的大脑都是迷迷糊糊的,意识已经不清晰,每天就是机械性的起床,做饭,照顾病号,感觉自己随时都可能倒下起不来了。
就在我妈出院前的一个下午,那天我弟媳妇休息了,她过去看望我妈哩。
正好我的鞋子也坏了,于是我让她在医院里坐一会儿,我出去修鞋子。
在医院生生地呆了一个多月,我天,出门感觉空气都是甜的了。
修完鞋子往回走的路上,正好路过一个卖烤羊蹄的小摊,那特殊的肉香味伴着烧烤的烟熏火燎味,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灌。
馋啊,我已经馋得无所顾忌了。
啥也不管了,吃吧,数数兜里仅剩的几块钱,我上去就买了两个,那时候一个烤羊蹄是三块钱一个。
拿着就开始啃,也不管到底有没有熟透,就站在羊蹄摊边,三下五除二的,连撕带吞,率先我就解决了一个。
哈哈,旁边的摊主都把我看傻了,这是多久没吃肉了,馋成这样了。
吃完一个香喷喷的烤羊蹄,感觉无论是味觉还是肠胃上都舒服了不少,能控制住自己,也更愿意注意形象了。
剩下的一个我装在袋子里提着,准备找一个僻静的,没人的地方斯斯文文的品尝一番。
可是城市里又哪有绝对安静的地方呢?到处都有人,我那么大个人了,手拿着一个大羊蹄站在马路上横啃,也实在太不雅观了吧!
眼看就要到医院了,再不吃就没机会了呵。
于是就在医院隔壁的小草坪上,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看看周围没几个人,趁人不注意,我赶紧大口开啃了起来。
吃第一个的时候,当时太激动没感觉,到吃第二个的时候才发现,其实那个羊蹄根本就没有烤熟,特别硬,撕咬不下来。
好不容易吃上的美味,扔了不舍得,咬又咬不下,我一改他日的斯文,双手挥舞着个大大的蹄子在胸前,手嘴并用,又撕又咬地和那只蹄子做斗争。
那股子倔劲儿上来了,就非得要把蹄子上的肉吃进肚子不可,本来草坪上也没什么人,再加上啃得专心,没注意看周围。
正专注的时候,给我妈治病的那个年轻医生过来了,站在我面前好半天,眯缝着眼睛盯着我,咂巴着嘴说:“我的天,你可别把牙给绊掉了,等会我回去给你拿个小刀割着吃吧!”
哎呦呦,我的嘴上,手上,脸上,都是麻辣羊蹄那又红又油的调料啊,大花脸一样地捧着一只大蹄子傻坐着。
想象一下那场景有多尴尬!对方医生是我表哥的学生,比我大不了几岁,高中的时候还曾经是高我一级的校友呢!
毕业了十几年,我上学时候的淑女形象可算是彻底被一只羊蹄给毁了。
尴尬极了!
至此,我再上那家医院,绝对都是绕路走,老害怕遇到我妈那位医生了,丢人啊!哈哈。
最后,
用我的经历告诉大家,为了避免尴尬,不管你再饿,再馋,吃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形象,不要在路上吃东西,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吃东西。
文明就餐,想吃东西就去餐厅,坐下来,斯斯文文的品尝,万万不要像我这样尴尬,遭人笑话。
特别是女孩子,一定得注意了,哈哈。
3. 红楼梦里贾蓉与秦可卿从没红过脸?
秦可卿其人争议非常大,作为《金陵十二钗》之一,曹雪芹赋予她非常正面的形象。可随着她死后贾珍的做作表演,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难以避免众说纷纭起来。再加上脂砚斋批语的不清不楚,更让事实扑朔迷离,以至于网络时代的解读添油加醋,专家的“爱情论”更是雷人,使得秦可卿完全“潘金莲”化。可以肯定,这一切源于很多人的误会,以及人云亦云的香艳猎奇,真正看明白的人不多。
首先,秦可卿其人谨小慎微。秦家家贫如洗,都没占贾家一分一毫。秦钟辍学半年没办法,秦可卿才走了王熙凤和贾宝玉的路子曲线救国,让贾宝玉主动要求秦钟伴读,而不是秦家张嘴求助。 秦可卿是宁国府大少奶奶,她若真与贾珍不轨,用得着那么费劲?“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根本没必要!只这一点就证明秦可卿在焦大醉骂前与贾珍毫无关系!
秦可卿之死可以肯定是天香楼上遭到了贾珍的强迫后上吊自尽。但关键点在于贾珍对秦可卿有企图叫“爬灰”。秦可卿若与贾珍保持关系叫“通奸”。焦大醉骂只说“爬灰”,没说通奸,“爬灰”才是真相。
贾珍单方面对秦可卿施暴是毋庸置疑的。秦可卿受到侮辱,上吊自尽,是她节烈不屈的性格。对此曹雪芹早有影射。第五回,贾宝玉作为小叔叔,一步步接近秦可卿,并于梦中在太虚幻境与可卿仙子成亲,表现出贾宝玉的梦中情人是秦可卿。
贾蓉可是秦可卿的丈夫,却很少有人注意他们之间的感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很多读者认为秦可卿和贾蓉之间没没有真感情,贾蓉从来不关心秦可卿的病。更有的读者从秦可卿对王熙凤说的一句“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中,得出他们可不像夫妻,因这世上的夫妻哪有不吵架的。
但是贾蓉和秦可卿夫妻两,感情真的不好?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看《红楼梦》文本中的一处细节,也许会给我们不一样的答案,不一样的收获也说不定。
《红楼梦》第十一回,宁国府贾敬生日,荣国府王熙凤等都过来了。大家在一起说起秦可卿的病情来,这时王熙凤把贾蓉叫住,问道:“蓉哥儿,你且站住。你媳妇今日到底是怎么着?”贾蓉皱皱眉说道:“不好么!婶子回来瞧瞧去就知道了。” 当提到秦可卿的病情,贾蓉心里一定很痛苦,所以才皱皱眉。如果贾蓉对秦可卿没有感情,肯定没有任何表情。一个皱字,用的太传神了,把贾蓉心理的痛苦都写出来了。可见秦可卿生病,贾蓉一定很着急,再加上看了很多医生都没有好,心里更不是滋味,因此才显得焦躁不安,都皱起眉头来了,可见贾蓉和秦可卿的感情之深。
秦可卿嫁给贾蓉,做了贾府的重孙子媳妇,可以说从贾母到丫鬟婆子没有不喜欢她的,不称赞她的。就连她的婆婆尤氏知道秦可卿的病情会出现转机,都高兴的不得了。可见秦可卿的魅力有多大,平时有多会为人处事了。这样的秦可卿,贾蓉没有理由不喜欢她。更何况贾蓉还是秦可卿的丈夫,天天在一块,因此两人的感情是很深的。
贾蓉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公子哥儿,而秦可卿是一个风流、标致的女子,两人可以说是很相配的。贾蓉对秦可卿应该是很喜欢的,并且对秦可卿也是极其的照顾,极其温柔的。秦可卿更是没有理由不喜欢风度翩翩的美少年。看她是怎么对贾宝玉的就知道了。
贾蓉之所以会皱眉,那是因为对秦可卿有着太深的感情了。试想,如果自己最亲的人生病,心里一定很痛苦,而且还会把这种感情写在脸上。贾蓉正是对秦可卿有感情,所以才会痛苦。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知道正是这个皱字,才让我们看到了贾蓉和秦可卿之间真实的感情。如果不是贾珍的话,他们会很幸福的生活下去!
4. 你见过哪些离谱的事儿?
我见过一则新闻,说1只老鼠和6只猫成了朋友,猫不但不吃老鼠,而且每天还同吃同睡同玩耍,主人屡次扔掉老鼠,但老鼠最后又回来了,非要与猫在一起,而那6只猫居然都不吃掉它,还默认了它成为这个群体的一员。
一只老鼠和6只猫,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老鼠不仅可以分享猫咪们碗中的猫粮,还在同一个盆里喝水,甚至共同挤在一个角落里睡觉。
其实这还不算离谱的,据说国外有个人闲着没事把一条狗和一只猫还有一只老鼠组合在一起,猫咪骑在狗狗身上,而老鼠又骑在猫咪身上,三个动物相互都不排斥,非常的有好。
从图中可以看出来,狗狗对骑在自己背上的猫咪似乎早已习以为然,老鼠更是大胆的趴在猫咪的脖子上,三个本该相互抵触的小动物居然可以如此的和谐,你说离不离谱!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只鸡和一条蛇的趣事,正常的情况下,鸡与蛇几乎势不两立,但就有一只鸡与一条蛇紧紧的依偎在一起,让人觉得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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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名人孝亲敬长的故事80字?
包公孝亲故事
包公即包拯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交口称颂。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
6. 和平路给你留下哪些难忘的记忆?
在天津提起大名鼎鼎的和平路,那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作为一条绵延几里的商业老街,由来已久,繁华百年。虽然近年萧索了一些,但是瑕不掩瑜那昨日的繁荣与兴旺,也期待着明日的重整河山续写新的辉煌与诗篇。
我相信每一个老天津人都是有着和平路情结的,因为那里记录了数也数不清楚多少人不计其数的脚步,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成就了许许多多的买卖和形形色色的梦想。就连外地人也把逛逛和平路当成了到天津一游的打卡地。
我也和人们一样,对和平路情有独钟,因为它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录下了不少难忘的记忆。借此,择清趣的几例分享一下。
切糕那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我也就五六岁,三姐带我去和平路劝业场一带的饭馆酒馆卖五香大果仁儿。
为嘛卖果仁儿,因为那时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和节粮度荒,家庭生活拮据,连吃饱饭都成了大问题。于是那时母亲就去西站火车站买农村来的老乡带来的生果仁儿,父亲在家炒熟,三姐带我去卖。那时的这些行为算是投机倒把的,轻着没收,重的逮人,所以都是偷偷摸摸的干。之所以带我卖果仁儿,是让我看管着篮子里的几十包果仁儿,三姐每次就拿几包去卖,省的让人逮着全部没收而鸡飞蛋打。
那次在和平路劝业场卖完了果仁儿,三姐给我买了一两切糕,我刚接过来还没吃,从一旁蹭的窜出个乞丐一把抢走了切糕,跑进一条胡同里,等我三姐追过去,那个人朝着切糕吐唾沫,我们只好作罢。
这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深。
糖纸后来长大上小学了,我迷上了集存糖纸。家里每天给的二分零花钱,有时上小人儿书铺看书,有时看一分钱书,买一分钱水果糖,还有时不看书买二分钱的奶油糖。一是吃糖解了馋,二是看中了那花花绿绿的糖纸。时间长了,家门口的糖都买遍了,玩儿伴们告诉我和平路上的食品店卖上海糖,糖纸特好看。于是我就时不常的从西北角北小道子走很远的路去和平路买糖。记得头一次走到了百货大楼的和平路与多伦道交口,也就是和平公园的对面有一个小食品店买到了上海糖,糖纸也开始丰富起来了,此后也不嫌远去过了好几次。那时也不知和平路有多长,前面还有个更大更高级的冠生园食品店。
照相(一)再后来我立业成家结婚了,那是1981年的9月。10月的一天,我和爱人走到和平路南头时,看见了“中国照相馆”橱窗的婚纱照,甚是羡慕,就临时动意也想拍一张,于是就先到旁边的“南京理发店”她烫头我理发,然后在“中国照相馆”照的婚纱照。说是婚纱照,其实就是她穿照相馆的婚纱,我穿照相馆的西服,照了两张单人及一张合影的所谓婚纱照,还是黑白的(那时没有彩照,但可以手工上色)。那天一通忙乎连理发带照相,记得总共花了20来块钱,因为“南京理发店”和“中国照相馆”是天津最高级的,所以很贵的,当时心疼的不得了,那是半个月的工资啊。
现在,那两个老店都不在了,我和爱人也上年纪了,可那张婚纱照却记载了我心中和平路的历史,更记录了我们的曾经年轻,所以显得又是那么的值得和无比珍贵了。
照相(二)时间再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中期,记得有一年夏天我的老丈人过生日,当时全家老少祖孙三代全都聚齐了,于是我出主意,先照全家福,后吃生日宴。于是23口人在我的带领下来到了和平路上靠北口的天津大名鼎鼎的“鼎章照相馆”照的全家福,然后去了南市食品街的得月楼给岳父过的寿宴。
现如今,和平路上的“鼎章照相馆”已成为了历史,而照全家福的23口人中,岳父岳母大人已经作古,子女辈的也都六七十岁了,孙辈们也都结婚为人父母了。
这就是我的和平路难忘记忆中点点滴滴。
7. 数学老师拿着很长的尺子打了两个同学?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首先要问清楚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老师为什么要打那几个同学?
第二,老师是怎样打的?打了两个同学的什么部位?
第三,你觉得老师这样做好不好?
因为这是孩子“跟我说”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在孩子面前树立正确的观念。
老师为什么要打这两个同学?这是这件事情最核心的问题。根据最基本的经验,一定是这两个孩子犯了错误,要么是调皮捣蛋影响了上课,要么是因为顽皮而忘记了写作业,或者是与同学发生争吵影响了课堂纪律。凡此种种,可能都是引起老师发火的原因,总之,正常情况之下,老师是不会无故打这两个同学的。
老师是怎样打的?打了什么部位?这也是这个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学生犯了较大的错误时,老师如果用尺子并不是很重地打了两个孩子的手心或者屁股,可以看作是一种“对错误行为的一次惩戒”;如果这位老师在盛怒之下胡乱地向学生身上、头上去打,那是很不恰当的,也是会影响教师的形象的。
当我们明确了前面两个问题之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明显了:如果老师是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适度的惩戒,那是应该的,我们应该引导孩子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要犯错,犯了错的孩子是要受到惩戒的;如果超出了“适度的惩戒”范围,那么,这位老师就很不应该了,老师也要为自己的过分、过度的行为负责,我们在孩子面前要分清是和非。
对于问题中所述的这类问题,我的一贯主张是:超过惩戒范围的体罚是严格禁止的,也是非常不文明的,这与世界文明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更是有损于教师形象的;适当的惩戒是必须的,对于经常犯错的熊孩子来说,应当让他们尝一尝惩戒的滋味,从而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过,话又说回来,惩戒的力度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个“适度”如何掌握呢?或者一开始时是适度的,随着情绪的爆发,会不会超越原来的这个“度”呢?同时,作为家长,他心中的“度”又与老师心中的“度”是否差不多呢?
我深深地佩服这位老师敢于运用自己的“惩戒”手法,同时也深深地为这位老师担心,万一超越了惩戒的力度,又如何收场呢?
时代在发展,正在向着文明的方向发展;观念在更新,正在向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老师心中的“适度的惩戒”是否符合大众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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